核电作为一种潜力极大的能源,正凭借其独特优势,逐渐成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、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力量。同时切尔诺贝利、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的惨痛教训警示我们,核电在带来巨大能源红利的同时,也潜藏着巨大风险。核工业设备大量使用镍基合金、钛合金及奥氏体钢,且重要金属部件长时间处于高温、高压、高通量辐射的恶劣环境中。据研究发现,硫元素在高温下会对镍基合金的工件产生热腐蚀(也叫热脆),卤族元素如氟、氯,容易与钛合金及奥氏体钢材料作用,在应力存在的情况下,产生应力腐蚀。为避免氟、氯、硫等有害元素对核工业设备造成损害,要求用于核工业设备的材料应为“核级材料”,且须有有关检测单位出具的有害元素分析报告。
检测对象
国内外规范中氟、氯、硫限量要求
“核级材料”较之普通材料,对氟、氯、硫含量控制要求高。美国ASME(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)规范要求,硫含量占一定重量样品残渣量不超过1%,氟、氯含量占一定重量样品残渣量不超过1%;法国RCC-M标准中要求氟、氯、硫的含量各不能超过100ppm、200ppm、200ppm;国内NB/T 20003《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》中规定氯和氟总含量不超过200mg/L、硫含量不超过200 mg/L。
氟、氯、硫含量检测分析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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